ESG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之專業性、多元性與獨立性,振躍精密滑軌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致力於建構專業決策、性別平衡與產業敏銳度兼備之董事會架構。
一、董事會成員結構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9位董事組成,任期自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7年5月28日止。其中包含4位獨立董事,占比44.4%,顯示公司重視董事會之獨立性與專業監督功能。董事會中女性董事計3位,占總人數33.3%,已達公司訂定之「女性董事占比1/3以上」性別平衡目標。
職稱 | 姓名 | 性別 | 學歷 | 經歷 |
---|---|---|---|---|
董事長 | 創昱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萬來 |
男 | 政治大學研究所商學院EMBA 中原大學電子所 |
振躍精密滑軌(股)公司董事長 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副理事長 創昱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展欣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經濟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國品永續精銳聯盟、磐石獎聯誼委員會、小巨人獎聯誼會 總會長 國立宜蘭大學EMBA兼任副教授 |
董事 | 東昇國際財務顧問有限公司 代表人:施惠珠 |
女 | 政治大學DBA博士候選人 政治大學研究所商學院EMBA |
振躍精密滑軌(股)公司總經理 東昇國際財務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 創昱投資(股)公司董事 云辰電子開發(股)公司稽核主管 |
董事 | 詠冠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厚儒 |
男 | 政治大學研究所商學院EMBA | 台灣良德電子(股)公司董事長特助 玖逸財務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詠冠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玖逸國際有限公司 |
董事 | 邱銘乾 | 男 | 政治大學資管所博士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EMBA 台北大學EMBA |
家登精密工業(股)公司董事長兼任執行長 家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家崎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家碩建設(股)公司董事長 恆陽綠能(股)公司董事長 富瑞昇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柏升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Partner one Limited董事長 朝宇航太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家登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碩頂精密工業(股)公司董事長 愛思分析儀器(股)公司董事長 迅得機械(股)公司董事 上海家登貿易有限公司代表人 Gudeng INC代表人 Gudeng Investment Co.Ltd.代表人 德鑫半導體(股)公司監察人 Gudeng株式會社代表人 |
董事 | 許紫微 | 女 | 國立空中大學管理資訊系 | 振躍精密滑軌(股)公司管理處經理 黛安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辦 |
獨立董事 | 劉奕宏 | 男 |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會計系 |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會計師 長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會計師 築路管理顧問(股)公司監察人 誠悅開發(股)公司代表人 長春生醫(股)公司監察人 長春企管(股)公司董事 長春商旅(股)公司董事 |
獨立董事 | 陳上甫 | 男 | 政治大學研究所商學院EMBA | 六荷(股)公司總經理 上楓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洋鼎(股)公司代表人 |
獨立董事 | 李蜀娟 | 女 | Long Island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omputer Science |
庫瑞德實業有限公司副總 港岱塑膠(股)公司歐美線業務 |
獨立董事 | 楊裕明 | 男 | 逢甲大學會計系 | 曜亞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寬魚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
二、專業背景與多元性
董事成員具備涵蓋以下多元領域的專業知識與實務經驗:
• 精密製造與自動化產業專業
• 財務與稅務管理
• 公司法務與治理架構
• 國際行銷與品牌策略
• ESG與永續經營實務
• 人力資源與組織發展
此多元化組成有助於董事會進行更全面的策略判斷與風險控管,確保企業穩健經營並符合各方利害關係人之期望。
三、董事會整體能力目標
依據公司治理原則,振躍精密期望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以下能力,以實現治理效能與企業永續經營目標:
• 營運判斷能力
• 財務及會計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與風險管理能力
• 精密產業專業知識
• 國際市場趨勢掌握
• 領導統御與溝通能力
• 策略規劃與決策能力
四、董事提名與審查制度
本公司設有提名委員會,並採用候選人提名制度。所有董事候選人均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並審核資格,經董事會審議後提報股東會選任。此機制確保董事候選人具備高度專業性、適任性與職業道德,並強化董事會整體組成之平衡與獨立性。
審計委員會
振躍精密滑軌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之組成、職責與運作情形
為健全公司治理機制、強化董事會之監督功能,振躍精密滑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權,協助董事會有效執行監督責任,確保公司財務報導之品質與誠信,強化內部控制與法令遵循之管理。
一、審計委員會組成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四位獨立董事組成,成員均具備財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經營等專業背景,能有效執行監督職責。委員會設置召集人一名,由全體獨立董事互選產生。
二、審計委員會職責
審計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審議以下事項,並就相關議題提供董事會決策之參考意見:
1. 公司財務報表之編製與核閱
2.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及酬金之決定
3.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與執行成效
4. 公司重大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案之審查
5.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之評估
6. 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案之審核
7. 經理人與董事間之關係人交易或潛在利益衝突之監控
8. 法令遵循及重大違規事項之處理
9. 員工申訴與舞弊案件之調查報告審核
10. 重大風險管理議題之監督
11.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案之建議
審計委員會亦負責審閱內部稽核計畫、報告與追蹤改善情形,並定期與內部稽核單位及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
三、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依據組織規程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各項議題皆經適當審議,並提報董事會。委員會設有與內部稽核、財會主管及會計師之直接溝通機制,確保資訊透明與即時處理。
為履行其職責,審計委員會有權主動或經董事會授權,聘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提供協助,並取得必要資訊與資源,以維持其獨立性與專業性。
四、委員會成員
劉奕宏獨立董事(召集人)(男)
陳上甫獨立董事(男)
李蜀娟獨立董事(女)
楊裕明獨立董事(男)
薪酬委員會
振躍精密滑軌股份有限公司
薪資報酬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制度,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薪酬決策之合理性與透明度,本公司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以資遵循。
一、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
本委員會由四位獨立董事組成,委員會設計召集人一名,由全體獨立董事互選產生。委員均具備產業、財務、管理或法律專業知識,能就薪酬政策與結構提供專業建議,確保公司薪酬制度符合企業長期發展與永續經營之需求。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責
本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1. 擬訂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標準與薪資報酬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或調整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薪資報酬。
3. 審酌公司整體營運績效、個人績效、業界水準與未來風險,確保報酬制度具競爭力且能兼顧激勵與穩健。
4. 其他依法令或董事會指派之相關事項。
薪資報酬之內容包括現金報酬、股權報酬、退職給與、其他實質給與及其衡酌基準等,並應避免誘使風險性短期行為。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委員會審議事項皆依其職權行使,並提報董事會決議,相關議事程序與內容均有紀錄備查,以落實誠信治理與資訊透明。
委員會有權依需要聘請外部專業機構或人員提供必要之意見,以協助執行其職責。
四 、委員會成員
劉奕宏獨立董事(召集人)(男)
陳上甫獨立董事(男)
李蜀娟獨立董事(女)
楊裕明獨立董事(男)
1.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係依公司規模、業務狀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設置稽核室直屬董事會,並依工作範圍及業務配置適當人數及專任之稽核人員,並設置職務代理人,其代理執行稽核業務依「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2. 本公司稽核人員除具備證期局要求的適用資格外,並於每年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之專業課程,所受訓練等資料於每年一月底前,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指定網站進行公開資訊申報。
3. 內部稽核工作之執行。
3.1 擬訂內部稽核作業年度查核計畫,據以執行稽核工作。
3.2 每年十二月底以前將次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劃及每年二月底以前將上一年度之稽核計畫執行情形,申報證期局備查。
3.3 每年五月底前將上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申報證期局備查。
3.4 稽核室每年彙整公司各單位之自行評估報告,並將內部稽核查核結果及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此聲明書依規定刊登於年報、股票公開發行說明書及公開說明書中。
•公司章程
誠信經營政策 Integrity Policy
目的:
振躍精密秉持「正直、創新、和諧」的經營理念,致力於誠信經營,杜絕任何形式的不當利益,確保所有利害關係人之信任與永續關係。
原則:
1. 禁止貪腐與不當利益: 不得提供、承諾、要求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回扣或利益交換。
2. 避免利益衝突: 員工應避免與本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之個人或企業往來。
3. 誠實揭露資訊: 公司財務與營運資訊應真實、正確並依規揭露。
4. 保護公司資產與機密: 員工應妥善保護公司資訊、技術、商標與商業機密。
5. 內部通報機制: 建立誠信信箱與申訴管道,鼓勵舉報違規行為並保護通報人。
實施方式:
• 每年辦理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 員工簽署「誠信行為承諾書」
• 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定期檢視政策執行情形
供應商行為準則Supplier Code of Conduct
目的:
為確保供應鏈的責任與永續性,振躍精密制定本準則,要求所有供應商遵守倫理、人權、環境與品質相關標準。
主要要求:
1. 法規遵循與商業道德
• 遵守當地與國際法令
• 禁止任何形式之賄賂、欺詐或不正當行為
2. 人權與勞工保障
• 禁止童工與強迫勞動
• 提供安全、平等且無歧視之工作環境
• 支持工時、工資與休假權益
3. 環境管理
• 落實廢棄物、水資源與空氣排放管理
• 優先使用環保材料與節能技術
• 禁用有害物質並配合RoHS、REACH、QC080000等規範
4. 品質與持續改進
• 建立品質管理制度(如 ISO 9001)
• 支援顧客查核、稽核與持續改善計畫
實施機制:
• 要求供應商簽署《供應商行為準則同意書》
• 不定期實施供應商ESG問卷與現場稽核
• 對違規者保留中止合作之權利
振躍精密滑軌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行為準則承諾書
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供應鏈管理,保障人權、環境保護與誠信經營原則,本公司要求所有供應商應遵循以下行為準則,並簽署本承諾書以表達認同與配合:
一、法規與商業道德
1. 遵守所有適用之法律、法規與國際準則。
2. 禁止賄賂、貪污與不正當利益之往來。
二、勞工與人權
1. 禁止使用童工、強迫勞動或奴役勞工。
2. 提供平等與無歧視之工作環境。
3. 尊重員工結社與協商之權利。
三、環境管理
1. 配合執行有害物質管理政策(如RoHS、REACH等)。
2. 落實廢棄物處理、水電節能與污染防治措施。
3. 推動綠色採購與材料可回收設計。
四、品質與風險控管
1. 建立品質管理系統並持續改善(如ISO 9001)。
2. 接受振躍精密或第三方執行之稽核與審查。
五、承諾與執行
1. 本公司得依照實際情況要求供應商提出自評問卷、稽核資料或進場訪查。
2. 若供應商有重大違規事項,振躍精密有權終止合作關係。
本人(或本公司)已充分瞭解並承諾遵守上述供應商行為準則,並確保本公司全體同仁皆依本準則執行,與振躍精密共同打造負責任的供應鏈。
供應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